希臘教父選集 (Patrologia_Graeca)

Patrologiae Cursus Completus, Series Graeca
用語:

06 第6章

01_馬太福音註釋 第6章

第六章

四、若有可能,應配備現今稱為「克利巴尼翁」(κλιβάνια)的胸甲,且須擦拭得光亮耀眼;同時配備現今稱為「護足」(ποδόψελλα)的脛甲,有時還需配備馬刺;必要時,還應穿戴外罩戰袍。

五、所有四十歲以下的羅馬年輕士兵,無論其射箭技術是精湛還是平庸,都必須強制要求隨身攜帶箭袋。因為現今羅馬軍隊中,射箭技術的荒廢與衰退,往往是導致戰敗的主因。

六、應攜帶兩支短矛,以便在其中一支投擲失準時,還有另一支可供使用。至於技術較生疏者,應配備較軟的弓。即便他們不擅射箭,透過長期的操練也能學會,而這正是必要的技能。

七、若有可能,應攜帶一至兩支標槍(即投槍),以便在適當時機投向敵人。騎兵士兵的武裝應當如此。

八、馬匹,尤其是指揮官與其他精銳部隊的馬匹,應配備額甲與胸甲,材質可以是鐵製,或是由皮革條編織而成(即所謂的筋腱甲)。應盡可能保護馬匹的胸部、頸部,並透過馬鞍下懸掛的垂飾(即所謂的馬鞍飾)來保護腹部。這些裝備往往能使馬匹免於重創,進而保護騎乘者。這些裝備對於戰鬥前線的士兵尤為重要。

九、馬鞍應配備厚實且寬大的鞍墊,其肚帶應當堅固且耐用。

十、馬鞍上應配備兩個鐵製馬鐙、皮袋、馬籠頭以及鞍囊,在必要時,這些裝備應能容納三至四天的口糧。馬鞍後方應配備四個箭袋。馬匹頭部上方與下顎處亦應配備箭袋。

十一、騎兵士兵必須隨身攜帶一把雙刃斧,其一端形如長矛的劍刃,既長且尖,並以皮套懸掛於馬鞍上。

十二、士兵的衣物,無論是亞麻、羊毛或其他材質,都應寬大,以免在騎乘時受到阻礙,同時也能遮蓋膝蓋,使其顯得儀態端莊。

十三、應配備寬大的戰袍,並附有寬袖,以便在武裝、佩戴腰帶與弓箭時,若遇雨天或因露水而空氣潮濕,能將其穿在戰袍與弓箭外,以保護武器,且不影響使用弓箭或盾牌。戰袍在執行巡邏或守衛任務時也極為必要,因為穿著戰袍可使戰袍在遠處不被敵人察覺,且能抵禦箭矢的射擊。

十四、我們命令每個小隊(contubernium)都必須配備鐮刀與斧頭,以備不時之需。

十五、各軍團的指揮官、士兵,以及地方軍隊的旗隊中較有能力的士兵,應被強制要求自行招募隨從,無論是奴隸或自由人。在發放軍餉與進行審查時,應仔細登記這些隨從及其裝備,以免在戰爭期間因輕視隨從,導致士兵被迫從戰鬥序列中抽調人員去從事雜役,從而減少了戰鬥中的人力。

十六、若有人確實無力招募隨從,則必須要求三至四名基層士兵共同招募一名隨從來為他們服務。

十七、馱馬也應採取同樣的方式,以滿足攜帶戰袍與盾牌的必要需求。

十八、我們命令各軍團旗隊的首領應配備相同顏色的旗幟,而每個旅或團的旗幟應有其獨特的顏色。

十九、為了讓每個軍團能輕易辨識自己的旗隊,應在旗隊頂端添加士兵所熟知的其他標記與符號,以便透過這些標記,在旅、團與旗隊層級中進行辨識。

二十、圖爾馬赫(tourmarchai)的所有標記都應有所區別且清晰可見,以便下屬能從遠處辨識。

二十一、指揮官,我們命令你務必額外攜帶裝備,特別是弓與箭,以便在武器損壞時能立即替換。

二十二、士兵應在戰袍的皮套外,再配備輕便的皮製套子,以便在戰爭或突襲時,掛在馬鞍後方的馬鞍袋上。若不幸發生潰敗,且攜帶裝備者失蹤,戰袍也不至於裸露而損壞。此外,這些套子在平時也能持續保護士兵。 二十三、我們在此條令中絕不遺漏一點:各軍團指揮官應在冬季駐紮期間或其他閒暇時進行評估。若士兵無法在當地購買必需品,應明確統計每位士兵需要多少馬匹、何種品種以及何種裝備。指揮官,你應在適當時機準備好這些物資,以便向商人採購,這樣既不會損害當地居民的利益,士兵也不會因缺乏必需品與武器而陷入困境。既然我們已經武裝好了騎兵士兵,接下來我們將說明步兵士兵應有的武裝。 二十四、步兵軍隊的編制,古時的戰術家將其分為三類:重裝步兵(古人稱為「盾牌兵」)、輕裝步兵(名稱相同),以及標槍兵。由於我們時代的人已不熟悉後者的稱呼,我認為將他們歸入輕裝步兵,僅提及步兵的兩類編制即可:重裝步兵與輕裝步兵。關於這些編制,我們將進行界定。 二十五、重裝步兵(即古稱的重裝步兵)應配備劍、短矛、盾牌(必要時使用長形大盾,即所謂的「大盾」),但必須是完整的圓形。所有人的盾牌顏色應統一,或按編號或軍團區分。此外,應配備頭盔,頂端有小型箭袋、投石器、雙刃斧(一端如劍,另一端如長矛的尖刃),並以皮套攜帶,或配備其他雙刃斧,一端為尖刃,另一端為圓形。或者配備其他形如斧頭的雙刃斧。部隊中的精銳應配備戰袍(即鎖子甲),若有可能,應全體配備,至少前兩排應配備。在鎖子甲上方應懸掛小型旗幟,並配備護臂(即所謂的護腕)或鐵製、木製的護腕,以及脛甲(即所謂的護足或銅製護腿),尤其是位於部隊首尾的士兵。 二十六、重裝步兵的武裝如上所述。至於所謂的輕裝步兵,其武裝方式如下:肩上背負箭袋,內裝大型箭筒,可容納五十至六十支箭。配備木製管狀物,內裝小型箭與小型箭頭,可透過弓射出極遠的距離,對敵人毫無用處。對於射箭技術生疏或缺乏弓箭者,應配備標槍(即投槍)。此外,應配備小型圓形盾牌、投石器,以及上述的雙刃斧,同樣以皮套攜帶。所有步兵的衣物應短至膝蓋,若有可能,應配備外罩戰袍。他們的鞋子前端不應尖銳。必須在鞋底釘上少量的小釘子,以利於行走,這在長途跋涉中尤為實用。將頭髮剪短,不留長髮也是有益的。 二十七、以上是步兵士兵的武裝與防護。為了他們的後勤與守衛,你應按十人隊(即小隊)準備輕便、靈活的馬車,每小隊一輛,不多不少,以免過多人分心於此而怠惰。每輛馬車應配備手磨、斧頭、砍刀、刨子、鋸子、兩把鐵鍬、錘子、兩把鏟子、籃子、麻布、鐮刀、雙刃斧、棍棒(若士兵有需要)、以細繩綑綁並固定在鐵釘上的蒺藜,以便隨時收納。其他馬車應載有弩與箭,以及投石機(即所謂的旋轉式機械),並配置機械師、工匠、鐵匠,並指派專人負責。

二十八、其他馬車應載有每位士兵的武器。另有十至二十輛馬車載運口糧、乾糧、箭與額外的弓。

二十九、若有可能,每個小隊應配備馱馬或役畜,若不行,則兩小隊共用一匹,以便在步兵需要脫離馬車、先行佔領陣地時,能攜帶八至十天的口糧,並跟隨馬車緩慢行進。

三十、我認為提及古時步兵與騎兵的武裝,即便篇幅短小,也是有益的,正如埃利安(Aelian)與其他戰術作家所記載。古時的指揮官將騎兵編制分為兩種武裝:一種稱為「重裝騎兵」,另一種為「輕裝騎兵」。 三十一、重裝騎兵的武裝是全方位的,包括騎兵本人及其馬匹。騎兵本人穿戴鎖子甲、克利巴尼翁(鐵製或角質編織而成),以及佩刀。馬匹則以側甲與額甲保護,即馬匹的側腹、頭部與頸部,皆以克利巴尼翁、鎖子甲或其他材質覆蓋。 三十二、在這些重裝與輕裝騎兵中,有人配備短矛,有人配備現今稱為「長矛」(menaula)的武器,古人稱之為「長槍」(lonchai)。重裝騎兵與敵人近身肉搏,而其他人則在遠處投擲標槍,他們被稱為「投擲兵」。在配備短矛或長槍的人中,有人如前所述與敵人交戰,近距離使用長矛或短矛戰鬥。這些在戰鬥中近身肉搏的人,有的持有大盾(即長形大盾),有的則不持盾,僅以短矛戰鬥。前者稱為「持盾兵」,後者稱為「持矛兵」;因為他們稱短矛為「矛」(dory)。 三十三、騎兵中的「投擲兵」是指在遠處投擲與戰鬥的人。他們有的使用標槍(即投槍),有的使用弓。他們有的在遠處投擲標槍,無論是直線前進還是繞圈奔馳,這些人被稱為「騎馬投槍兵」。使用弓箭的人則被稱為「騎射兵」。有些人使用輕型短矛,投擲一兩次後,便與敵人近身肉搏,或使用剩餘的標槍(即輕型短矛)或佩刀戰鬥,這些人被稱為「輕裝兵」。有些人還攜帶小型斧頭,四周皆有如利齒般鋒利的刃口。古人對騎兵的武裝編制簡而言之即是如此。 三十四、我們發現步兵的編制與古人不同。正如我們前文所述,其武裝分為三類。他們稱之為重裝步兵、盾牌兵與輕裝步兵。重裝步兵的武裝是所有步兵中最沉重的,採用馬其頓方式,即亞歷山大與馬其頓人所使用的方式。 三十五、他們為士兵製作大型圓形長盾(稱為大盾)、佩刀(即側刀)、胸甲、頭盔(即鎖子甲、克利巴尼翁、頭盔、護臂、銅製護腿,古人稱之為脛甲),以及更長的短矛。重裝步兵的武裝即是如此。 三十六、輕裝步兵的武裝最為輕便;他們既無胸甲(即克利巴尼翁或鎖子甲),也無脛甲(即護足或銅製護腿),更無大盾(即沉重的盾牌)。他們透過遠距離投射武器進行戰鬥,例如射箭、投擲標槍或投石(手投或使用投石器)。他們穿著堅固的緊身衣,以代替鎖子甲、克利巴尼翁等裝備。 三十七、至於所謂的「盾牌兵」,後來的戰術家並未說明(我認為如前所述,他們已將其併入輕裝步兵),其武裝較其他部隊輕便。他們持有小盾(即小型盾牌),其長矛比古人所謂的「薩里沙長矛」(sarissai)短得多。薩里沙長矛是馬其頓武裝的特色,長達十四至十六肘尺。盾牌兵的武裝似乎介於輕裝步兵與所謂的重裝步兵之間,比輕裝步兵沉重,但比重裝步兵輕便。

三十八、重裝步兵中還有一種馬其頓銅製盾牌,不太凹陷,即大型圓形盾牌,其凹陷處較淺,直徑為三肘尺。短矛長度不小於八肘尺。更長者,則以士兵能輕鬆揮動為準。

三十九、馬其頓方陣(即戰鬥序列)因其陣列結構,對敵人而言似乎是不可撼動的。在戰鬥交鋒時,武裝士兵在陣列中緊密排列,每人佔地兩肘尺,手持薩里沙長矛(即長短矛)。據說其長度為十六肘尺,但實際上為十四肘尺。其中四肘尺位於雙手之間向後,其餘十肘尺則伸向前方,置於身體之前。關於單兵的武裝,我們從古今戰術著作中整理並界定完畢,以便你掌握知識,選擇實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