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12章
01_箴言註釋 第12章
第十二章
一、喜愛管教的,喜愛知識。因為那愛慕藉著節制與勞苦的忍耐,對靈魂進行管教的人,喜愛那將真正美好與邪惡進行五重區分的分辨力:將前者視為未受束縛,後者視為受束縛;前者視為可被理解,後者視為不可被理解;前者視為可被談論,後者視為不可被談論;前者視為可被實行,後者視為不可被實行;前者視為不朽,後者視為可朽;因為那對存在之美好與邪惡的非理性分辨,是極其熟練且勞苦的,因為它是出於選擇的;而那對看似美好之物(即肉體快感與痛苦)的感官分辨,則是極其迅速且不費力的,因為它是自然的。 恨惡責備的,是愚昧人。那轉離對自身罪惡揭露的人,缺乏理智;因為他根本不想來到對真理的認識中。
二、在耶和華面前蒙恩的,勝過一切。那藉著恩典,在統管萬有的神面前,獲得了自身罪惡的赦免與對祂的享受,並達成了自身渴求的人,是被揀選的。
不法的人卻要被默然置之。那擁有執行職責的能力,卻在選擇上違背職責的人,並非在一切事上都被神所摒棄;但在「永遠存在」這一點上,他將因神的良善而在復活中被視為配得;但在「永遠美好地存在」這一點上,他將因自身心志的非理性與神的公義,而被視為不配。
三、人不能因不法而堅立。因為人不能因非理性的選擇而獲得任何美好的結果,因為他的一切努力都以敗壞告終。
義人的根卻永不被拔除。那些在美德上堅固、無可指責地生活的人,在心志上保持不變,永遠不可分離地留在美好之中。
四、賢慧的婦人,是她丈夫的冠冕。那勞苦的知覺,成為理智的榮耀,理智藉著理性的幫助,將其用於對存在之物無誤的觀照。
正如木頭中的蟲,惡婦毀滅丈夫。正如蟲蛀蝕木頭而毀滅它;同樣地,那在快感的腐敗中蠕動、並使理智偏離對神(萬物之因)及祂所造之受造物真實榮耀的知覺,使理智散亂。
五、義人的思緒是判斷。那些既不偏向美德缺乏的情慾,也不偏向過度情慾的人,其思緒除了選擇真正美好的事物、並同樣地逃避邪惡之外,別無他物。
惡人卻治理詭詐。那些不以真理尊崇神、卻以美德為偽裝的人,在美好與邪惡的混雜中行事;因為他們急於在欺騙中取悅於人,而非在真理中取悅於神。 六、惡人的言語,是流血的詭計。那些不尊崇真理的人,對聽眾看似友善的言語,被他們編造出來,目的是為了殺害那些被他們嫉妒或以其他方式恨惡、並因此被毀謗的人;以至於使聽眾成為這種不虔行為的同謀。 正直人的口卻拯救他們。那不將任何事物置於真理之上的美好之人的言語,既能責備毀謗者,又能為被毀謗者辯護,從而將他們從詭計中救贖出來。 七、惡人無論轉向何處,便消失。那不尊崇真理的人,無論從美德之路轉向何處——無論是偽裝成右側的美好,還是忽略左側的邪惡——都將滅亡,錯失了那恆久的美好;因為他沒有神注視他的行為。 義人的家卻長存。那些在知識與美德上堅固、無可指責地生活的人,其狀態永遠存留在他們生命中;如同守護他們的家,在當下使他們免於自願與被迫情慾的風暴與酷熱;在未來,使他們免於永恆的刑罰。 八、明智人的口受人稱讚。那在心志上將自身靈魂轉變為符合誡命之方式與言語的人,其勸勉受到那在一切情慾上剛強之人的稱讚;因為他節制了自願的情慾,並忍耐了被迫的試探;他以知識的光照亮自己的靈魂,並無阻礙地度過困難。 心志遲鈍的人卻被嘲笑。那在靈魂上對實踐神誡命遲鈍的人,被魔鬼以羞恥的情慾所戲弄;且, 九、在羞恥中服事自己的人,勝過那為自己戴上榮耀卻缺乏麵包的人。正如生活在卑微中且能自給自足的人,勝過那因虛榮而不願親手勞作、以致缺乏必要食物的人;同樣地,那在順服中對抗情慾、並在實踐中為自己獲得美德的人,勝過那將自己立為導師、卻缺乏滋養靈魂之實踐性之道的人。
十、義人憐憫他牲畜的靈魂。那在美德上達到完全的人,憐憫那些選擇非理性生活、屬於他羊群的靈魂;並以各種方式關心他們的救贖。
惡人的心腸卻是殘忍的。那些不藉著公義行為尊崇神的人,其狀態是冷漠的,因為他們對軟弱者缺乏分辨力。
十一、耕種自己土地的,必飽得糧食。那在實踐上勤奮耕種自己土質肉體的人,藉著道的犁,清除其中如同荊棘般生長的受情慾影響的思緒,必飽得如同糧食般滋養靈魂的美德。
追逐虛空的人,缺乏理智。那些沉溺於暫時事物之無益關係的人,缺乏與愚昧及狂妄相對抗的狀態;因為明智是與愚昧及狂妄相對抗的狀態;而缺乏明智,則是因愚昧而導致的狀態。 那在酒的宴樂中感到甜美的人,必在自己的堡壘中留下羞恥。因為凡是在對可見之物表象的沉溺中感到歡樂的人,這些事物如同酒一般,使那沉溺於其中的理智偏離了真理,且不向存在之物的道前行;在自己靈魂的能力中——這些能力被造物主如同堡壘般守護,以防懼怕那些在可見之物本性中掠奪、並藉著感官將理智俘虜到無知中的魔鬼——這樣的人,因在心志上疏於照料,將丟棄那些為這些能力所獲得的尊嚴美德;這種丟棄,在節制、勇敢、明智與公義的缺乏上,對於慾望能力而言是放蕩;對於憤怒能力而言是怯懦;對於理性能力而言是愚昧;對於上述三者而言,則是匱乏。
十二、惡人的慾望是邪惡的。因為那些不藉著實踐性的知識尊崇神的人,其在慾望與憤怒上的非理性渴求,是有害的;因為它們損害了美德的狀態。
敬虔人的根卻在堡壘中。那些藉著實踐性的知識尊崇神的人,其堅固的狀態,永久地紮根在他們靈魂的守護能力中。 十三、罪人因嘴唇的罪陷入網羅。因為由於靈魂慾望能力對真正美好事物的錯失——這些能力如同嘴唇上的親吻,產生了關於虛空事物的關係——那錯失神聖誡命的人,被魔鬼的陷阱所俘虜。 義人卻從其中逃脫。那按照神聖律法生活的人,逃脫了那惡者的陷阱。 那看見平坦的,必蒙憐憫。那在理智上注視著在所有人中同樣被觀察到的、關於他們本性的唯一之道,而不根據外表判斷——有些人卑微,有些人高貴——的人,將配得神的憐憫;他不會因自己的過犯而被審判,因為他自己也沒有審判他人;而是因著同樣的本性之道,平等地愛所有人。 那在門口相遇的,必壓碎靈魂。那根據感官,在許多人看似不平等的相遇中,在那些如同門口般將可見之物表象引入靈魂的感官中,因這些不平等而受阻,無法在理智上跨越到關於人類本性的唯一之道的人,將壓碎靈魂,藉著被迫的痛苦,附帶地擦去靈魂中罪惡的污垢;然而,他必然會被審判,因為他曾審判;並喝下神審判的苦艾,以潔淨他所犯的罪。
十四、從口中的果子,人的靈魂必飽得美好。藉著那宣講神聖旨意之教導的滋養靈魂的言語,那在情慾上剛強之人的靈魂,必飽得美德。
他嘴唇的報應,必歸給他。那美好教導的報應,必由賞賜的神賜給他,因為他從不配的人中引出了配得的人。
十五、愚昧人的道路,在他們眼中是正直的。那些缺乏明智的人,其行為在他們看來是不偏離美好的;因為他們相信自己,既不將自己的事託付給其他明智的人,也不順從他們。
智慧人卻聽從勸告。那知道每個人在自然上都傾向於自己的事物(即使這些事物並不美好)的人,順從美好的建議;從而使他人成為自己計謀的審察者,以免他徒勞地奔跑。
十六、愚昧人,當日便宣揚自己的憤怒。那不能以言語控制憤怒的人,一旦被激怒,便會表現出來,無論是藉著行為還是言語。
精明的人卻隱藏自己的羞恥。那凡事謹慎行事的人,既不讓行為也不讓言語顯露那些帶來羞恥的情慾——我指慾望與那為慾望辯護的憤怒——他以言語控制這些,直到將它們治死。
十七、義人宣揚顯露出的信心。那無可指責地生活的人,宣揚藉著行為顯露出的對神的信心,因為他擁有的不是死的,而是活的信心。
不義的見證人,是詭詐的。那藉著行為證實自己違背正確判斷之計謀的人,以情慾玷污了信心的純潔。
十八、有人說話如同刀刺。有些人雖然說著看似和平的話,卻藉著他們自身的對立面擊打聽眾;他們擊打聽眾,擾亂了他們的靈魂,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屬於什麼靈的。
智慧人的言語能醫治人。那些明白自己是因領受了祂的恩典,才得以擁有和平之靈的人,以和平的言語平息騷動的靈魂,使他們配得與其相稱的醫治。
十九、誠實的嘴唇堅立見證。因為真實智慧的言語,若不虛假地偽裝真理,在審判中被妥善治理,就能引導真理的確據達到終局,以合宜的方法引導聽者的靈魂進入對真理的確信。
作假見證的,口吐不義。那宣揚真理的人,若在審判中沒有先治理自己的言語,以求聽者的接納與益處,反倒因不體恤弟兄,只為虛榮,想在人面前被視為義人,那麼他所說出的話,對聽者而言是有害的。
二十、圖謀惡事的,心懷詭詐。這是將惡者的建議付諸實行,在靈魂中混雜了情慾,玷污了那按神形象所造的純潔。
謀和的,便得喜樂。那些致力於從情慾中得釋放的人,因脫離了靈魂的危險並獲得救贖而歡喜;因為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二十一、義人所行的,沒有不義。對於按神律法生活的人而言,沒有什麼是不好的,即便是惡者向他建議的,若違背神的命令,他也不會認為是好的。
惡人必飽受災禍。那些不藉由公義的行為來尊榮神的人,必飽受情慾的羞辱。
二十二、說謊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萬有的主宰,厭惡那不藉由公義行為來證實的告白,因為那是死的。
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那藉由行為使對神的信心成為活的人,是祂所喜悅的;因為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二十三、通達人是知識的寶座。那勇敢抵擋情慾,並在心志上傾向神命令的人,是分辨力的根基,因為他習慣性地內化了這種分辨力,遠離一切它所禁止的惡,並實行一切它所勸勉的善。 愚昧人的心,必遭咒詛。那些心中沒有神的人,將會遭遇如同仇敵所招致的災禍;因此,他們自願陷入使人蒙羞的情慾,並不自願地陷入懲罰性的苦難。
二十四、精明人的手,必掌權。因為那些選擇較好者勝過較差者(即理性)的實踐能力,將輕易地制伏他們那完全屬於情慾與非理性的能力,即慾望與憤怒,並成就美德。
詭詐的人,必成為掠物。那些因貪戀必朽壞之物而使敬虔變得詭詐的人,在意志上將成為那萬惡之源的仇敵的掠物。
二十五、可畏的言語,攪動義人的心。因為那使人產生恐懼的、對神懲罰的威脅,使那在抵擋情慾上剛強、在順服神命令上謹慎的人,遠離一切邪惡。
好消息,使他歡喜。那對純潔美善之事的應許,因著對獲得這些美善的盼望,使他歡喜。 二十六、明辨的義人,必作自己的朋友。因為那因敬畏與渴慕而認識神為審判者,並在愛神勝過愛任何人、持守神命令的過程中,因著結果而愛自己的人;正如他因愛同類而蒙神所愛。 惡人的心思,是不仁慈的。那些心中沒有因敬畏與渴慕而懷著神的人,他們靈魂的狀態因著暫時的事物而變得野蠻,對同類缺乏同情;在報應之日,他們必將那位公義的審判者視為同樣的對待者;他們不蒙祂憐憫,因為他們自己也不曾憐憫他人。 犯罪的,必遭災禍。那些錯失了引向救贖、那條窄而狹隘的命令之路的人,必遭懲罰;或是為了暫時的潔淨,或是為了永恆的刑罰。 惡人的道路,必使他們走入歧途。那引向滅亡、寬闊且廣大的生活方式,對於那些不藉由公義行為尊榮神的人而言,將會欺騙他們,以享樂的誘餌引誘他們,使他們偏離那引向救贖的道路。
二十七、詭詐的人,必得不著獵物。那假裝美德的人,必得不著他從人那裡所獵取的尊榮。
純潔的人,是寶貴的資產。那脫離了一切罪惡污穢的人,是配得神與人尊榮的事物。
二十八、在公義的道路上,有生命。在實行神的命令(其總綱是愛)的過程中,由愛所產生的知識之光,是心靈的生命。
懷恨者的道路,引向死亡。那些因對人懷有持久的仇恨,且因不願忘記他人對自己所造成的痛苦,而將其銘記在心的人,由於他們遠離了所有美德中最普遍的愛,這些行為將引導他們走向靈魂的死亡;這死亡就是罪,因為這是與那真正的生命——神——隔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