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第7章
01_第一卷 第7章
第七章
關於君士坦丁與其女婿李錫尼因基督徒而產生的分歧,以及李錫尼被徹底擊敗並被處死。 李錫尼在經歷了此地的挫敗後,先前雖尊重基督徒的事務,卻改變了主意,並在那時迫害了許多他統治下的祭司;也迫害了許多其他人,特別是軍隊中的人。他因與君士坦丁的分歧而極度憎恨基督徒,認為透過迫害信仰可以使他痛苦;同時也認為教會在為他祈禱,並渴望只由他一人統治。此外,正如常發生的那樣,當他準備再次與君士坦丁交戰時,他透過祭祀與占卜來預測預期的戰爭;並被那些承諾他會獲勝的人所誘惑,轉向了希臘教。希臘人確實說,他當時嘗試了米利都迪迪馬(Didyma)阿波羅的神諭;當他詢問關於戰爭的事時,神靈使用了這些荷馬史詩: 「老者啊,年輕的戰士們確實正在折磨你; 你的力量已衰竭,沉重的老年正臨到你。」 因此,從許多其他事中,我認為基督徒的教義是在神的護理下建立的,並達到了如此的發展,尤其是從當時發生的事中。因為當李錫尼準備迫害所有他統治下的教會時,發生了比提尼亞(Bithynia)之戰,這是他與君士坦丁之間最後的戰爭。君士坦丁憑藉神聖的幫助,在陸地與海上擊敗了敵人;李錫尼在失去步兵與海軍後,在尼科米底亞投降,並在塞薩洛尼基度過了一段平民生活,隨後在那裡被處死。這位曾經在統治初期,在戰爭與其他方面表現傑出,並蒙受君士坦丁之妹婚姻榮耀的人,最終竟落得如此下場。
第八章
君士坦丁所成就的善事清單,包括基督徒的自由、教堂的建造,以及其他造福公眾的事務。 君士坦丁在整個羅馬帝國歸於他一人統治後,以公文預告東方的臣民,要敬拜基督徒的信仰,並勤勉地侍奉神;並要明白,唯有祂是真正的神,且擁有持續到永遠的力量。因為那些熱衷於此的人,往往會獲得豐富的善果,且無論他們著手做什麼,都會伴隨著美好的盼望;而那些在至高者面前犯錯的人,無論在戰爭還是和平時期,在公共與私人事務上,都會遭遇困難。他承認恩典,並堅稱自己並非誇耀,而是神認為他適合成為祂旨意的僕人,將他從不列顛海域帶到東方地區,以便基督徒的信仰得以增長,而那些為了侍奉神而堅忍於認信或殉道的人,能獲得更顯著的榮譽。 他發布了這些公告,並敘述了無數其他事,透過這些事,他認為可以引導臣民轉向信仰,並宣布那些在迫害教會者統治下,針對信仰所作的決定或行為均為無效;他立法赦免了所有因認信基督而被判處流放、被迫居住在島嶼或其他地方、在礦坑勞動、從事公共工程、婦女工作、亞麻紡織,或被編入議會(儘管他們先前並非議員)的人。他解除了那些成為無權利者的人的恥辱。對於那些被剝奪軍職的人,他允許他們選擇,或是保持現狀,或是帶著榮譽的赦免過自由的生活。當他將所有人召回先前的自由與慣常的榮譽,並歸還了他們的財產。若有人被判死刑且財產被沒收,他命令將遺產轉交給近親;若無近親,則由當地的教會繼承;無論是私人還是公共機構,若持有此類財產,均須歸還。對於從國庫購買或免費獲得這些財產的人,他承諾會以適當且可行的方式進行處理。這些事,如前所述,是皇帝的決定,並以法律形式確立,且毫不拖延地執行。基督徒幾乎接管了羅馬的官職;此後,禁止所有人獻祭,或使用占卜與儀式,或豎立偶像,或舉行希臘節日。許多各城邦的古老習俗也隨之改變。例如,在埃及,尼羅河水位的測量尺,不再被帶入慣常的希臘神廟,而是從那時起被帶入教會。在羅馬,角鬥士的表演首次被禁止。在腓尼基,居住在黎巴嫩與赫里奧波利斯(Heliopolis)的人,不再允許少女在與合法丈夫結婚前,進行非法的性行為。至於敬拜場所,那些規模足夠的進行了修復;那些則在高度與寬度上進行了輝煌的擴建。在其他地方,若原本沒有,則從地基開始建造。皇帝從國庫撥出資金,寫信給各城邦的主教與省長,命令他們隨意指揮,並要求他們服從,並勤勉地侍奉祭司。隨著他的統治繁榮,信仰也隨之增長。在與李錫尼的戰爭後,他在對抗外族時也取得了勝利,甚至擊敗了薩爾馬提亞人與所謂的哥德人,並最終與他們簽訂了和平條約。這個民族當時居住在多瑙河對岸;他們極為好戰,且在人數與體格上都非常強大,始終武裝備戰,擊敗了其他蠻族;唯有羅馬人是他們的對手。據說這場戰爭也透過徵兆與夢境向君士坦丁顯明,他蒙受了多大的神聖護理。在擊敗了所有在他統治下發生的戰爭後,他彷彿在與基督競爭,以對信仰的熱忱作為回報;他勸導臣民只敬拜這唯一的信仰,並視其為救贖。他從各城邦的稅收中,撥出固定的份額給當地的教會與聖職人員,並立法規定這項捐贈永遠有效。他習慣讓士兵像他一樣敬拜神,在他們的武器上標記十字架的符號,並在皇宮中建造了敬拜場所;當他率軍出征時,他隨身攜帶一個類似教堂的帳篷;這樣即使身處荒野,他或軍隊也不會缺乏敬拜神、禱告與領受聖禮的聖所。祭司與執事隨行侍奉帳篷,他們根據教會的律法,完成了相關的秩序。從那時起,羅馬的軍團,即現在所稱的「數字」(numeri),每個人都建造了自己的帳篷,並分配了祭司與執事。他立法規定,所謂的「主日」(猶太人稱之為一週的第一天,希臘人則將其獻給太陽),以及第七天之前的那一天,所有人都要停止法庭與其他事務,在禱告與懇求中侍奉神。他尊崇主日,因為基督在當天從死裡復活;而另一天,則是因為祂在當天被釘十字架。他對神聖十字架有極大的敬畏,這源於他在對抗敵人的戰鬥中蒙受的神聖幫助,以及關於此事的奇蹟。他確實以法律廢除了羅馬人先前視為懲罰的十字架刑罰,禁止在法庭上使用。在鑄造錢幣與繪製肖像時,他命令始終刻上並印上這個神聖的符號。至今他的肖像仍見證了這一點。他在所有事上立法,但特別熱衷於侍奉神。他顯然修正了先前未被禁止的放蕩與愚蠢的性行為;正如那些關於此事的法律所見,若有人對此感興趣的話。因為現在要完整地敘述這些事,對我而言似乎不合時宜。但為了榮耀與建立信仰而制定的法律,除了上述內容外,有必要一併敘述,因為它們是教會歷史的一部分。我將從這裡開始。
第九章
君士坦丁也制定了法律,以資助那些實行童貞與聖職人員的人。 羅馬人有一項古老的法律,禁止未婚者與已婚者享有同等的權利,從二十五歲開始,在許多其他事上,禁止非近親者從遺囑中獲利;並對無子女者處以遺產一半的罰款。古羅馬人制定這項法律,是因為他們認為這能使羅馬及其臣民人口眾多,因為在法律制定前不久,他們在內戰中損失了大量人口。皇帝看到那些為了神而實行童貞與無子女的人,因這項法律而處境艱難,認為僅靠人的關懷與熱忱來增加人口是愚蠢的,因為自然界始終根據上天的衡量,經歷著衰敗與增長。於是,他向民眾宣布了一項法律,使未婚者與無子女者能享有與所有人同等的權利;不僅如此,他還立法規定,那些過著節制與童貞生活的人,可以擁有更多,允許他們在未成年時,無論男女,皆可立遺囑,這與羅馬公民社會中普遍的規定不同。他認為,對於那些始終以侍奉神與實行哲學為業的人,應當在各方面給予善待。正因如此,古羅馬人也曾立法允許維斯塔貞女(Vestal Virgins)在六歲時即可自由立遺囑。這也是皇帝對信仰敬畏的極大證明。他透過法律免除了各地聖職人員的稅務;並允許訴訟者若願意,可以拒絕世俗官員的審判,而請求主教的判決;主教的判決應被視為有效,且優於其他法官,彷彿是皇帝親自作出的判決;官員與侍奉他們的士兵必須執行判決;且會議的決議不得更改。既然我已寫到這裡,不應遺漏那些為了教會中獲得自由者之利益而制定的法律。由於法律的嚴格,以及擁有者的不情願,在獲得所謂的羅馬公民權這種更優越的自由時,存在許多困難,他制定了三項法律,投票規定所有在教會中,在祭司作為見證下獲得自由的人,皆可獲得羅馬公民權。這項敬虔的發明,至今仍有時間作為檢驗;因為習慣規定,關於此事的法律必須寫在自由證書中。君士坦丁制定了這些法律,並透過一切手段熱衷於尊崇信仰;而信仰本身,因當時實行者的高尚德行,也顯得榮耀。
第十章
關於當時在世的偉大認信者。 當時還有許多其他良善的基督徒,迫害剛停止,仍有許多認信者在世,他們使教會顯得莊嚴;如科爾多瓦的主教奧西烏斯(Hosius)、奇里乞亞埃皮法尼亞的安菲翁(Amphion)、在馬卡里之後被委任為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馬克西姆斯(Maximus),以及來自埃及的帕夫努提烏斯(Paphnutius);據說神透過他行了許多神蹟,制伏了惡魔,並賜予他醫治各種疾病的恩賜。這位帕夫努提烏斯,與前述的馬克西姆斯,皆出自那些曾被馬克西米努斯(Maximinus)派往礦坑勞動的認信者。 他判決了,砍斷了他們的右眼,並割去了他們的左腳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