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教父選集 (Patrologia_Graeca)

Patrologiae Cursus Completus, Series Graeca
用語:

13 第13章

01_第一部_創世與早期世界_PG049-151 第13章

第十三章

關於神聖的第二次大公會議所頒布的法令,劃分教區,確認尼西亞信經,並對聖靈進行神學闡述,以及頒布教規。 隨後,所有神職人員與內克塔里烏斯一同聚集,他們致力於確保尼西亞信經的準則,並宣布所有異端為非法。他們劃分了教區,設立了牧首;並根據古老的教規頒布法令,要求主教們留在各自的教會中,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的教區,也不得在未受邀請的情況下,對不屬於自己的教區進行按立。因為這在先前公教會遭受迫害時曾發生過。至於各地的事務,則由該民族的會議根據其判斷來管理與處理。 在羅馬主教之後,君士坦丁堡的主教享有優先權,因為它是新羅馬的代表。這座城市不僅被稱為羅馬,還以元老院、人民的榮譽與官職而顯得尊貴;它還擁有與義大利羅馬相同的象徵與習俗;兩者的權利與榮譽地位相等。內克塔里烏斯被分配了色雷斯(Thrace)與大城市(君士坦丁堡);本都(Pontus)的教區,從比提尼亞(Bithynia)到亞美尼亞(Armenia),則交給了繼承卡帕多奇亞巴西流的埃拉迪烏斯,以及尼撒的貴格利(這也是卡帕多奇亞的一座城市)。美利提尼(Melitene)的教區則交給了奧特里烏斯(Otreius)。亞細亞(Asia)的教區則由以哥念的安菲洛基烏斯與皮西迪亞安提阿的奧普提姆斯負責;埃及則交給了亞歷山大的提摩太。 至於東方教會的教區,他們託付給了其轄下的主教們;例如老底嘉的佩拉吉烏斯與基利家塔爾索的狄奧多羅;僅將安提阿的固有優先權留給了當時還在世的米勒提;至於色雷斯與斯基提亞(Scythia)周圍的城市,則交給了托米(Tomi)的特倫提烏斯(Terentius)與馬爾基安諾波利斯(Marcianopolis)的馬爾提里烏斯(Martyrius)。 皇帝見到這些人後,對他們表示讚賞,並與他們達成共識,因為他們的名聲顯赫,正如治理教會所應有的那樣。至於馬克西姆,則宣布他根本不存在,甚至不能擁有主教的頭銜;由他按立的神職人員以及他所做的一切,皆為無效。皇帝並以法律確認尼西亞信經將永遠保持不變;並要求各地的教會將其託付給那些承認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格同等尊貴、同等信仰、同一神性的教義的人。他們為了教會的秩序頒布了一些教規,並將關於至聖聖靈的神學補充到尼西亞信經中,由尼撒的貴格利補全了神聖信經中缺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