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1章
37_第37篇_聖母安眠 第1章
第一章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話既是對猶太人說的,也是對希臘人說的,他們將我們所領受的奧祕誹謗為新近之物。因此,他證明這奧祕是古老的;因為祂從起初就存在,與那被構想的「起初」同在;這起初不僅高於律法,也高於那可見的受造物。因為受造物有其開始,但這「道」在起初之前就已經存在。至於那些昨日與前日才出現的希臘哲學,又有什麼可說的呢?它們在放蕩中喧囂,遲遲才有了實體,且伴隨著人類不潔的習俗,這不僅是其教導與紀念,也是從我們那更優越的源頭,流向那瀰漫的黑暗之流。 因此,他藉著這種古老性來彰顯我們奧祕的偉大,並進而說明這就是生命,且這生命不是用時間的間隔來衡量,而是本體性的(ἐνυπόστατος),因為祂永遠與父同在;正如他在福音書中所說:「道與神同在。」「曾是」(ἦν)一詞,指出了那本體之物的實質,是所有獲得存在之物的起初與根基,若沒有祂,這些事物便無法存在。因為每一個受造物,都被稱為「是」某種東西,例如:是天使、是天、是太陽、以及其他一切;唯有子是「自有永有」的;萬物皆因分有了祂,才進入存在。因此保羅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人若以入門的教導領受了對這道的聽聞,便會進而看見祂,不是以肉身,而是以知識,不是用肉身的眼睛,而是用理性的眼睛。「摸過」(ἐψηλάφησεν)一詞,也是關於那說「我就是生命」的生命之道而說的。關於那在起初就有的道,將會說我們藉著律法和先知聽見了祂,知道祂將要來臨。我們看見了這位顯然帶著肉身降臨的祂,並且摸過祂;因為從來沒有人見過赤裸的神。我們並非隨意地同意祂的顯現,而是如前所述,經過了摸索,也就是經過了關於祂的律法與先知的辯論之後,我們才信了那在肉身中顯現的道。我們所看見或摸過的,並非祂原本的樣子(因為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呢?),而是祂所成為的樣子,藉著感官的觸摸或知覺;正如復活後的「多馬」一樣;因為祂是同一位且不可分割的,既是可見的也是不可見的,既是被捉住的也是無法被掌握的,既是不可觸摸的也是可觸摸的,既是像人一樣說話,又像神一樣行神蹟。我們說這話,是因為道與肉身之間有極致的合一。 「論到我們所看見、我們的手所摸過的生命之道。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恆的生命傳給你們。」這意思是:我們所看見的,是用我們自己的眼睛看見的,並且感到驚奇。因為「觀看」(θεάσασθαι)一詞,取自驚奇之意,意指帶著敬畏去觀看。「摸過」一詞,意指我們考察過。接下來的經文是這樣的:論到從起初原有的,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我們的手所摸過的生命之道,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並傳給你們,我所說的是那永恆的生命,祂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因此,我們所看見的,我們也傳給你們。這裡的總結在於「我們所看見的」。他之所以不像我們那樣作宣告,首先是因為他使用了簡潔的語言,其次是因為他鄙視希臘式的詭辯,並證明我們的救恩不在於言語,而在於行為;並藉此使我們更加警醒,以免我們在輕易找到所陳述的真理後,變得懈怠。此外,他在論述神學時,也希望以晦澀來隱藏那些高於凡俗之耳的事物,不將其隨意宣揚。因為將聖物給狗,把珍珠丟在豬前,並非明智之舉。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這是什麼意思?就是祂作為永恆的生命顯現給我們,我們成為了祂的見證人,無論是在十字架前,還是在復活後。因為同一位在十字架上被釘在肉身中,也以同一肉身復活。他說,我們從這宣告中獲得了什麼益處?就是我們藉著這道,不僅成為我們所見所聞的同伴,也成為父與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同伴。若獲得了這一點,我們便會充滿喜樂,因為我們已經緊緊連結於神。 「使你們也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因為我們與你們相交,我們便擁有極大的恩典,這恩典是那歡喜的播種者在領受工價時,將賜給收割者的獎賞,他們也因享受了自己的勞苦而歡喜。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又傳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祂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祂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他重複了這話,闡明他所聽見的信息是什麼,並說這信息就是: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他在哪裡聽見這話?是從基督自己說:「我是世界的光」;以及「我到世上來,是光」。因此祂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理性的光,激發靈魂的眼睛去領受祂,使靈魂轉離一切物質的事物,並以愛慕的熱情,單單渴慕祂。他所說的黑暗,是指無知或罪惡。因為在神裡面,既看不見無知,也看不見罪惡;因為這些事是圍繞著物質和我們的心境。若某處說:「祂以黑暗為隱密處」;但經文說的是「祂安置」(Ἔθετο),而不是說「祂就是黑暗」,正如祂說「祂就是光」。因為被安置之物與安置者是不同的。因此,這裡的黑暗是指我們對神那不可理解的無知。這是屬於我們的,而非屬於神的。因為某物被安置在某人身上,並非因為那人本身,而是因為圍繞著他的事物。他稱罪惡為黑暗,從他在福音書中所說的話便可得知。他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他以黑暗指稱我們犯罪的本質,這本質因容易滑跌,而屈從於那引誘我們犯罪、嫉妒我們的魔鬼。因此,光對於我們這種容易被操縱的本質而言,對於那惡者來說,是完全無法被吞噬的。因為祂沒有犯罪,等等。因此他說,既然我們領受了你們作為神的同伴,而神是光,在這樣的光中,如前所述,黑暗無法存在;那麼我們這些與光相交的人,也不應在自己裡面容納黑暗,以免我們遭受謊言的刑罰,並隨著謊言與光的相交斷絕。因此,我們若持守彼此的相交(顯然是指我們與光的相交),我們就使自己免於罪惡的俘虜。 但他說,對於我們這些先前被許多罪惡所纏累的人,這將如何實現呢?因為沒有人,即使是誠實且立志行真理的人,敢說自己是無罪的。因此,若有人被這種恐懼所籠罩,他說,當壯膽;因為那為我們流出之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已經洗淨了那擁抱祂相交的人。請注意,由於極致的合一,他稱祂為父的兒子,並稱祂取自我們的人性,其血當然是無疑的,但並非指神性。那麼,聶斯脫里(Nestorius)將子的肉身分開,且不願稱祂的母親為「神之母」(Theotokos),豈不是荒謬且褻瀆嗎?應當知道,這段經文的全部意旨,是對猶太人褻瀆言論的駁斥。因為他們曾論到基督說:「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因此他說,如果我們行光明的行為,我們就是祂的同伴;如果我們不行,我們就與祂疏遠。那麼,祂怎能不是真實的光,且沒有犯過任何罪,即使祂被你們算在不法之徒之中?因此他說,如果我們這些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的人,無恥地說我們沒有犯罪,我們就是自欺,也就是說,我們欺騙自己,彷彿釘死基督並非罪惡。因此他沒有說「我們說謊」,而是說「我們自欺」;因為謬妄是在真理之外的。如果我們承認罪惡並認罪,祂必赦免我們。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他重複了這話,更加熱切地運用,好藉著不斷地提出責備,使他們意識到罪惡的嚴重性,並勸勉他們認罪。他說明了認罪所產生的善,說:你先說出你的罪,好使你被稱義。這也是這位門徒的老師(指基督)的習慣,即多次重複同樣的話,先是溫和地,然後是更完美地,想要使知識更加顯明。他稱神為「信實的」,意指「真實的」。因為「信實」不僅用於被信任者,也用於那具有信實本質者;祂從自己真實的本性中,也將此分享給他人。因此,神是如此信實,且是公義的,因為祂不拒絕那些來到祂面前的人,無論他們犯了什麼罪。因此,祂無疑地赦免了那些藉著悔改而奔向神聖洗禮的人,無論他們是得罪了祂,還是得罪了他人。 因此他說,如果我們認罪,我們將獲得相應的寬恕;但如果我們不知羞恥地說我們沒有犯罪,我們將犯下雙重的惡,既將自己顯為說謊者,又褻瀆了神。因為祂藉著先知說:「他們以惡報善」;又藉著祂自己說:「我若說得不好,你可以指證那不好;若說得好,你為什麼打我呢?」既然這些事如此,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罪,我們就是否認祂的道,祂就是靈與生命。因為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