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第4章
14_第十四卷_狄奧多西二世 第4章
第四章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不能這樣。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祂充分地論證了眾人都需要信心,並藉著亞伯拉罕更強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因為他在猶太人中備受尊崇;祂說,即使是這位成就了如此多且如此偉大之事的人,也不是因行為稱義,而是因信心。祂稱他為憑肉體的祖宗,將他們從屬靈的血緣中排除出去;或者說,更是強迫他們在各方面效法他。因為如果他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不能這樣;也就是說,他可以誇口,因為這是他靠自己的勞苦成就的;這在神面前是不成立的,也不歸功於神。而那因信心稱義的人,誇口是在神面前,以神為榮,因為他是藉著神的恩典得救並被祂所愛。但相信的人也以另一種方式誇口,因為他藉著相信神,榮耀了神,相信祂能行不可能之事。因此,他擁有在神面前的誇口和坦然無懼,因為他對神有正確的榮耀,並相信祂凡事都能。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祂說,做工的人得到工價,是作為對勞苦的債務給予的;而相信的人,即使不做工,但他自己也帶入了信心,這是一件偉大的事情。因為確信神能使那生活在不虔誠中的人,不僅脫離刑罰,而且使他成為義人,這確實是偉大的。因此,對那相信的人,信心就算為義,也就是說,神接受他的信心,不是為了給他工價,而是為了使他稱義。所以,這人也帶入了一些東西,即信心。因此,祂從亞伯拉罕那裡證明了稱義是因著信心,也引出了大衛,稱那主不算為有罪的人為福,並顯示了這超越性。因為如果那藉著恩賜得到赦免的人是有福的,那麼那展現了信心並藉此稱義的人就更是如此。祂說,不要對我說,他是藉著恩典得到赦免;看哪,這就是那被稱為有福的人;如果他沒有看到他享受了巨大的榮耀,就不會稱他為有福。因為「有福」是一件偉大的事,甚至比稱義本身更偉大,是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美善的頂峰。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還是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呢?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祂說,如果這福適合那主不算為有罪的人,也就是說,適合那稱義的人;而亞伯拉罕稱義了;那麼他必然也得到了這福。讓我們看看他何時稱義,是未受割禮時,還是受割禮時?必然是未受割禮時。因此,這福落在未受割禮上,也就是說,它更適合未受割禮,而非割禮。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祂解決了出現的反對意見;因為或許有人會說:如果亞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禮時稱義的,為什麼要受割禮呢?因此祂說,他領受了割禮的記號,作為一個印記,印證並宣告他是在未受割禮時因信心稱義的,這信心是他先前展現的。因此,既然在亞伯拉罕身上觀察到這兩點,未受割禮和割禮;藉著未受割禮,他被證明是未受割禮者的父。但哪種人呢?是同樣像他一樣相信的人,以至於信心也算為他們的義,也就是說,使他們成為義人。藉著割禮,他再次被證明是割禮的父,也就是受割禮者的父。但他不僅是那些只有割禮的人的父,也是那些效法他未受割禮時之信心蹤跡的人的父。因此,應該這樣讀:以及割禮的父,不僅對那些僅僅受割禮而效法他的人,也對那些效法他信心蹤跡的人,也就是說,像他一樣相信死人復活的人。因為他,在年老且如同死人時,相信神能使他的種子產生生命,並賜給他兒子。因此,整個意思如下: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相信並稱義了,因此他是未受割禮之信徒的父。他又領受了割禮,作為他在未受割禮時之信心的印記和記號,因此他是受割禮者的父,也就是那些效法他未受割禮時所擁有之信心蹤跡的人的父。因為如果沒有這信心,他們徒然以割禮自誇;就像有人展示一個只有印記的錢袋,裡面卻什麼也沒有。因此,猶太人是一個被割禮印記的錢袋,卻沒有信心,而割禮正是這信心的印記。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祂證明了稱義不是因律法,而是因信心;現在祂證明了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也不是來自律法,而是來自那稱義的信心。什麼是應許呢?「必得承受世界」,也就是說,世界上的萬國都在他裡面得福。祂說,如果律法賜予繼承權,「信心就歸於虛空」,也就是說,被發現是空洞且無用的東西。因為如果律法賜予應許,誰還會關心信心呢?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亞伯拉罕承受了應許,不是藉著律法(因為那時哪有律法?),而是藉著信心,正如經上所記:「亞伯拉罕信神。」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現在祂論證了律法如何廢棄了應許;因為祂說:律法伴隨著過犯;而律法被違背時,「就惹動忿怒」,並帶來定罪和刑罰。那麼,那受刑罰的人,怎能配得繼承呢?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他因信,作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神面前,就是他所信的。」既然律法帶來忿怒,祂說,因此亞伯拉罕被稱為因信稱義並承受產業,為要使一切都本乎恩典。「恩典有什麼貢獻呢?」恩典不像律法那樣有過犯,以至於所賜予的是不確定的。但既然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和憐憫,所賜予的自然是確定的,「歸給一切後裔」,也就是說,歸給所有相信的人;不僅是那些屬乎律法的,也就是受割禮的人,也包括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因信心而生。因此,沒有信心的人,就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是我們眾人的父」,也就是信徒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神面前,就是他所信的。」意思是: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所有人的父,也就是說,像神一樣。正如神是所有人的父,他也是,不是按肉體的血緣,而是按信心的親屬關係。祂加上了「他所信的」,為要表明他因信心而得到了回報,即作所有人的父。因此,猶太人啊,如果你不接受他是我們所有人的父,你就貶低了他所得到的榮耀。 「神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祂說,亞伯拉罕相信神能使像他那樣死寂的身體,不僅復活,而且產生生命。因此祂現在說:「叫死人復活。」祂加上「使無變為有的神」,是為了表明,對神來說,使那些不是亞伯拉罕孩子的人成為他的孩子,並非不可能。祂沒有說「使無變為有」,而是說「呼召」。因為正如對我們來說,呼召已經存在的事物是容易的,對祂來說,使不存在的事物產生也是容易的。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祂說,不要以為亞伯拉罕是徒然受尊崇的。因為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即人的指望,因神的指望而相信,「他將要作多國的父」,不是指以實瑪利人(他們不是因信心,而是因肉體從他而出),而是指那些在信心上像他的人。 「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祂說,既然祂說「在人的指望之外,因神的指望而相信」,現在祂論證了這一點,說曾對他說:「你的後裔將如天上的星和沙。」而他「信心還是不軟弱」,擁有強大的信心,沒有注視自己那因年老而死寂的身體,也沒有注視撒拉那雙重死寂的子宮——因為它既因年老,也因不孕而死寂;也沒有「疑惑」,也就是說,他絲毫沒有動搖,沒有猶豫,「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看哪,祂如何表明相信的人需要巨大的力量。因為許多人貶低信心,認為它是容易的事;而誇大行為,認為它有勞苦,需要力量。祂說,因此需要克服不信的思緒;正如亞伯拉罕因信而得堅固。如何?「將榮耀歸給神」;祂說,他沒有屈從於人的思緒,而是思考了配得神榮耀的事,並確信祂能行不可能之事;因為這就是神的榮耀。因此,那不相信、反而多方探究的人,並沒有榮耀神。因為亞伯拉罕還不到一百歲,所以祂節制地說了「將近百歲」。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既然祂說了許多關於亞伯拉罕的偉大之事,為了不讓人說:這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祂說,這也是為我們寫的,我們的信心也將算為義,只要我們擁有這信心,相信那使耶穌復活的神。如果你懷疑,你怎能稱義,想想那抹去你一切罪孽的耶穌,祂死,不是為了自己的罪,而是為了世界的罪。既然祂沒有罪而死,祂理所當然地復活了。因為那無罪者怎能被陰間拘禁呢?因此祂死而復活,為要除去罪孽,並使人成為義。正如亞伯拉罕相信他那死寂的身體能產生生命;你也相信耶穌死而復活,這也將算為你的義,正如對那位祖先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