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教父選集 (Patrologia_Graeca)

Patrologiae Cursus Completus, Series Grae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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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第7章

02_第二卷_Book_II 第7章

第七章

論神聖的尊榮,即優越性,在子裡面並非藉著參與或外加的。 「因為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祂引入了另一件神聖且卓越的事,藉著許多論述說服人,祂是按本性且真實的神。因為審判世界的事,若非唯有那在萬有之上的神,還能合宜於誰呢?神聖的經文也呼喚祂做這件事,有時說:「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有時又說:「因為神是審判者,祂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然而,祂說審判的事是父交給祂的,並非祂處於這權柄之外,而是作為人,祂以經濟的方式,教導我們一切都更合宜地歸於神聖的本性,祂也進入了這本性之中;作為道與神,祂本來就擁有對萬有的權柄;但作為成為人,對祂曾說過:「你還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祂合宜地承認祂是領受的。對於這些,那反對者或許會再次說:看哪,子明確地說祂從父領受了審判。祂領受了,顯然是因為祂沒有。那麼,那有權柄給予的,豈不比那需要領受的更偉大、更宏偉嗎?那麼,對於這一點我們該說什麼呢?我們所提出的論述,我認為並不笨拙,引入了最適合道成肉身時期的真理,即與肉身相關的經濟,那時祂成為奴僕,那時祂謙卑自己,成為我們相似的形像。 但既然你似乎對較簡單的教義感到傲慢,且試圖進行更複雜的探究,那麼,讓我們再次以你的反對問題為出發點,首先說這一點:那被說成給予某物的人,並不必然且必然地是因為那接受者沒有才給予的,那給予者也不總是比那接受者更偉大。因為當你看到聖靈中的神聖詩篇作者說:「將榮耀歸給神」時,你會認為神缺乏榮耀,或者我們這些被命令將榮耀歸給祂的人,必然比那創造者更偉大嗎?但即使是那不拒絕因褻瀆而感到遲疑的人,也不會說出這種話;因為神聖者充滿了榮耀,即使祂不從我們這裡領受。而那領受者,若以尊榮的順序領受,絕不會被認為比那些將榮耀作為禮物獻給祂的人更小。因此,可以看到那領受者並不比那給予者更卑微,父也並非因此就比祂獨有的生者更宏偉,因為祂將一切審判都交給了祂。此外,還必須審視這一點:審判,即判決,與其說是本質的內涵,不如說是運行與作為。因為我們在審判時運行某事,作為我們所是的獨特存在。如果我們承認審判,即判決,是本質,那麼,如果沒有人顯現為審判者,豈不必然且不情願地承認,任何存在者根本無法存在,且審判的終局必然與本質一同結束嗎?但這樣思考是極其荒謬的。因此,審判是一種運行,而非其他。那麼,父給了子什麼呢?並非作為祂自身本性的優越性,因為祂將一切審判都交給了祂,而是對被審判者的運行。那麼,祂怎會因此而更偉大或更宏偉呢?祂增加了什麼是子所沒有的呢?那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的子,祂又增加了什麼呢?那麼,這「給予」應當如何理解呢?請聽:正如神與父擁有創造的能力,藉著子創造萬有,作為祂自己的能力與力量;同樣地,祂擁有審判的能力,也將藉著子運行,作為祂自己的公義;就像火被說成藉著其按本性的運行而容許燃燒某物,這事物擁有這種方式。同樣地,我們敬虔地解釋這「給予」,就能逃脫魔鬼的網羅。如果他們無恥地堅持,因祂顯現為地的審判者,父就將榮耀加給了祂,那麼請教導我們,那在末後時期以這些尊榮為冠冕的主,又怎能被視為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