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11章
03_第三卷 第11章
第十一章
這些事既已如此顯明,朋友,讓我們看看有多少聖經經文與這些異端派別的詭辯者相對立,並藉此陳明那按著道(Logos)所持守的節制之準則。凡被選定來駁斥那些違背誡命而立說之人的,將會運用每一派別所固有的聖經經文。首先,律法正如我們先前所說,藉著新約中主親自發出的聲音,宣告了「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祂親口說道:「你們聽見有律法吩咐說:不可姦淫;但我告訴你們:不可貪戀。」 律法希望丈夫們能節制地對待妻子,且僅為了繁衍後代,這從律法禁止未婚者隨意與「女俘虜」結合便可見一斑;若是一旦產生了貪戀,律法准許他哀哭三十天,並剃去頭髮;若即便如此,那貪戀仍未消退,那時才可繁衍後代,因為那股衝動在經過這段規定的時間後,已證明是合理的慾望。因此,你無法在聖經中指出哪位長老曾在婦人懷孕時與其親近;反之,你會發現,在懷孕期與產後哺乳期過後,丈夫們才再次與妻子同房。你會發現摩西的父親也遵守這個宗旨,他在亞倫出生後間隔了三年,才生下摩西。 利未支派遵守這來自神的自然律法,進入那預言之地時,人數比其他支派少;因為若男人們僅在遵守律法規定的婚姻下播種,且不僅等待懷孕,更等待哺乳期結束,種族就不會輕易繁衍至眾多。因此,摩西理所當然地引導猶太人逐步走向節制,命令他們在聽受神聖話語前,需連續三天禁絕性歡愉。「我們既是神的殿,正如先知所說:我要住在他們中間,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百姓;」只要我們按著誡命行事,無論是我們個人,還是整個教會。「所以,主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祂並非如某些人所言,是命令我們與已婚者分別,而是命令我們與那些仍處於淫亂中的外邦人,以及與上述那些異端分別,因他們是不潔且無神的。 因此,保羅針對類似上述的人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我以神的熱心待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當作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教會不娶別的,因她已擁有新郎;但我們每個人,若想按律法結婚,我指的是第一次婚姻,是有權柄的。「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使徒說得極其謹慎且具教導性。因此,令人讚嘆的彼得也說:「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歸榮耀給神。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同樣地,保羅在致羅馬人的書信中也寫道:「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因為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直到「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作不義的器具獻給罪。」說到這裡,我想我不能不指出,使徒所宣講的,是透過律法、先知與福音的同一位神;因為他在致羅馬人的書信中,將福音書中所寫的「不可貪戀」歸於律法,為的是讓人知道,那透過律法與先知所宣講的,與那藉著祂所傳福音的,是同一位父。他說:「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何為貪戀。」即使那些反對的異端者,認為保羅在對抗造物主,並引用接下來的話:「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但若他們閱讀了前文與後文,就會明白;因為他先前說:「但這罪是住在我裡頭的」;因這緣故,接著說「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是合乎邏輯的。他隨後補充:「故此,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這罪「與我心中的律交戰,」他說,「把我擄去,附從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他又再次讚美(因為他絕不會讓任何人受損):他不遲疑地補充:「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因為「神既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就差遣自己的兒子,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此外,為了闡明上述內容,他呼喊道:「身體因罪而死;」表明它若非聖殿,仍是靈魂的墳墓;因為當它被神聖化時,他會補充:「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因此,他再次責備那些耽於享樂的人,補充道:「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因為體貼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而且屬肉體的人,」並非如某些人所教導的,「不能得神的喜歡,」而是如我們先前所說,為了與此對照,他對教會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對於那些被異端者卑劣地引入、並以放蕩為榮的貴族身分與自由,他補充說:「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也就是說,我們領受這心,是為了認識我們所禱告的那位,祂是真實的父,是萬有的唯一父,祂像父親一樣教導我們以得救,並威嚇那恐懼。 那為了禱告而暫時分房的合意,是節制的教導;他加上「合意」,是為了不讓人廢除婚姻;加上「暫時」,是為了讓已婚者不因強迫自己節制,而滑向罪惡,既憐惜自己的配偶,又陷入外遇的貪戀。基於同樣的理由,他認為將女兒許配給人,是為了避免她在守貞上顯得不體面。無論是自願閹割的人,還是為了繁衍後代而結婚的人,其意圖都應當堅定不移地保持在較低的要求上。因為如果他能提升自己的生活,藉著純潔且理性的節制,他將為自己在神面前贏得更大的價值;但若他超越了自己所選擇的準則以追求更大的榮耀,隨後卻在希望上跌倒,那也是一樣的。因為閹割與婚姻,各有其對主不同的職分與事奉,我指的是對子女與妻子的照顧;因為婚姻對完全人而言,似乎成為一種藉口,即配偶的親密關係,使人承擔起共同家庭中一切的護理;他隨即說:「主教」必須被設立,他們需學習如何管理自己的家庭,並管理整個教會。「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以執行事奉,好使他在基督裡成為自由的,領受他事奉的工價。 他又再次談論律法,運用寓意說:「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以及後續內容;又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裡面。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為有福。」但在前一段經文中,他說:「你們藉著律法,在律法上死了,」而非在婚姻上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即新娘與教會;她必須對內在反對真理的思想,以及外在的試探保持貞潔,也就是那些從事異端並勸誘人對那位唯一的丈夫——全能的神——行淫的人;「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誘惑了那被稱為「生命」的夏娃一樣,我們也因異端那貪婪的詭詐而廢棄了誡命。 第二段經文確立了單婚制;因為不可臆測,如某些人所解釋的,將妻子對丈夫的約束,視為肉體對腐朽的糾纏;因為那些公然將婚姻的發明歸咎於魔鬼的人,是在控訴無神論者的構想,且冒著褻瀆立法者的危險。我想是推羅的塔提安(Tatian)敢於宣揚這類教義。他在《論救主所成全的事》中寫道:「合意適合禱告;而腐朽的交流則破壞了祈求。」他確實非常令人反感地透過寬容來禁止;因為他再次說,在寬容「為了撒但與放縱而同房」之後,他宣稱那將要「事奉兩個主」的人,透過合意事奉神,卻透過不合意事奉放縱、淫亂與魔鬼。這些是他解釋使徒的話。他詭辯真理,藉著真實來構建虛假;因為我們也承認放縱與淫亂是魔鬼的惡習;但節制的婚姻由合意所調解,既節制地引向祈禱,又以莊重的方式結合以繁衍後代。 知識與繁衍後代的時機,聖經中已有提及,當它說:「亞當與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並給他起名叫塞特;因為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你看,那些厭惡節制播種,並將繁衍歸咎於魔鬼的人,是在褻瀆誰;因為那加上冠詞以表明全能者的人,並非僅僅稱祂為神。使徒的補充:「你們要再同房,」是為了撒但,是為了預防,以免轉向其他的貪戀;因為那短暫的合意,並非完全拒絕,而是對自然慾望的敬畏;藉此他再次引入婚姻的結合,並非為了放縱、淫亂與魔鬼的工作,而是為了不陷入放縱、淫亂與魔鬼。 塔提安也區分了舊人與新人,但並非如我們所說;我們也同意他所說的,「舊人」是律法,「新人」是福音,但並非如他所願,將律法視為另一位神的律法而廢除;而是同一位丈夫與主,使舊的更新,不再寬容多妻;因為那時,神要求的是繁衍與增多;但他引入單婚制是為了繁衍後代與家庭的照顧,妻子被賜予作為幫助;若使徒因放縱與情慾,寬容了第二次婚姻;因為這人在新約下並不犯罪(因為律法並未禁止),但他並未達到福音生活那種嚴格的完全;若他保持自我,保守那被死亡所終止的婚姻為純潔,並順服那令人愉悅的經綸,使自己專注於主的事奉,他將為自己贏得天上的榮耀。 神藉著主所賜的護理,並未命令現在的人像過去一樣,在婚姻同房後必須受洗;因為主並未強迫信徒離開繁衍,祂藉著一次洗禮,洗淨了交往的徹底,儘管祂將摩西的許多事包含在一次洗禮中。因此,律法從起初就預言了我們藉著肉體出生的重生,在播種的繁衍上帶來了洗禮,並非厭惡人的出生;因為人所顯現的出生,正是種子的播種。因此,多次的性行為是多產的,但只有子宮的接納才承認出生,種子在自然的工廠中被塑造成胚胎。 若婚姻僅是舊的且是律法的發明,而主所設立的婚姻是另一回事,那麼我們所持守的同一位神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是合理的;父所命令的,子必更會持守。若同一位是立法者與福音傳道者,祂絕不會與自己衝突。因為律法是屬靈的,且是按知識來理解的;而「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死了,叫我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即那被律法所預言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因此,我們在律法上死了,也就是在律法所揭示的罪上死了;律法藉著命令當作的事與禁止不當作的事,揭示了罪,並非律法產生了罪,而是為了「顯出罪來。」若按律法的婚姻是罪,我不知道誰能說自己認識神,竟稱神的命令為罪;既然「律法」是聖潔的,婚姻也是聖潔的。因此,使徒將這奧秘引向基督與教會;正如「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不僅在出生上,也在學習上。因此,「兒女是聖潔的;」這是對主話語的喜悅,使靈魂與神結合。淫亂與婚姻是分開的;因為魔鬼遠離神。「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因為這意味著要順服。 我們確實按著律法的真理,順服同一位主,祂從遠處勸誡我們。難道在這種情況下,聖靈不是明確地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理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藉著神的話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因此,不可強迫禁止嫁娶,也不可禁止吃肉或飲酒;因為經上記著:「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又說:「像我一樣常守節也好;」但無論是感謝著領受的人,還是不領受的人,都應當在感謝中,帶著節制的享受,按著道生活。 使徒所有的書信,教導節制與自制,無論是關於婚姻、繁衍後代,還是家庭管理,包含了無數的誡命,從未廢除聖潔的婚姻;而是保持律法與福音的連貫性,兩者都受到稱讚,無論是感謝神而節制地使用婚姻的人,還是按主所願守獨身的人,正如「各人蒙召」時那樣,無過失且完全地生活。「雅各的帳棚在全地都受稱讚,」先知說,讚美那靈的器皿。但有人攻擊出生,稱其為腐朽且滅亡的;有人強行解釋,說救主所說的「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壞了」是指繁衍後代;且不羞於將先知的話也附在這些上面:「你們眾人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蟲子要吃你們。」但我們並不反對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腐朽的,且本性是流動的。或許,他對那些作為罪人的人,預言了腐朽。但救主並非談論繁衍,而是勸勉那些只擁有財富、卻不願幫助窮人的人,去分享交流。因此祂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同樣地,他們也誤解了那關於死人復活的經文:「那世代的人,也不娶也不嫁。」但若有人反問這問題,並詢問那些提問的人,會發現主並未否定婚姻,而是醫治了對復活時肉體慾望的期待。祂說「這世代的人」,並非為了與其他世代的人對照,而是等同於:那些活在這個世代的人,因出生而成為兒子,也生兒育女;因為沒有出生,人就無法度過此生;但這種出生,承受著同樣的腐朽,不再等待那一次脫離此生的人。「因為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在天上的;」但祂也是萬有的創造者,是所有人的父。「所以,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祂說;意思是:不要認為那播種你們肉體種子的人,是你們本質的唯一原因,他只是出生的共同原因,或者說是出生的僕人。因此,祂希望我們回轉,像孩子一樣,認識那真實的父,藉著水重生,這在受造界中是另一種播種。 是的,祂說:「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那又怎樣?難道妻子不能按著神來喜悅,並感謝神嗎?難道已婚者就不能與配偶一起,在主裡掛慮主的事嗎?但正如「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身體和靈魂都聖潔;」已婚的婦人也同樣在主裡掛慮丈夫與主的事,好使她身體和靈魂都聖潔;兩者在主裡都是聖潔的,一個作為妻子,一個作為童女。 為了羞辱並阻止那些容易陷入第二次婚姻的人,使徒適當地發出強硬的聲音,隨即說:「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若有人敢稱婚姻為淫亂,那又是回到律法與主那裡,是在褻瀆;因為正如貪婪被稱為淫亂,因其反對知足,又如偶像崇拜是從唯一的神分給眾多神祇;淫亂也是從唯一的婚姻分給眾多人,是一種墮落;因為正如我們所說,使徒對淫亂與姦淫有三種理解。先知對此說:「你們因自己的罪被賣了。」又說:「你在外邦之地被玷污了;」他認為那與外人結合的交流是不潔的,而非那為了繁衍後代而給予的婚姻結合。因此使徒說:「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機會。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是的,他非常接納那只作一個妻子丈夫的人,無論是長老、執事還是平信徒,只要他無可指責地使用婚姻;「她必在生產上得救。」 救主再次稱猶太人為「邪惡淫亂的世代」,教導他們若不按律法所願認識律法;而是跟隨「長老的遺傳與人的誡命」,就是在姦淫律法,而非將其視為他們貞潔的丈夫與主。或許祂也知道他們被奇異的貪戀所奴役,因這些貪戀,他們不斷地被罪奴役,被賣給外族人;因為在猶太人中,並未公開承認共妻,姦淫是被禁止的。那說「我娶了妻,不能去參加神的宴席」的人,是一個檢驗,用以責備那些因享樂而離開神聖誡命的人;因為按此邏輯,無論是顯現前的義人,還是顯現後結婚的人,即使是使徒,也無法得救。即使他們再次提出先知的話:「我在我一切仇敵中被磨損;」我將仇敵理解為罪。只有一種罪,不是婚姻,而是淫亂;否則讓他們也稱出生為罪,稱出生的創造者為罪。